
教育类建筑外用房,教育建筑使用年限
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D项教育类建筑外用房,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第7条规定,各类教室教育类建筑外用房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你好,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的规定:7 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其中,如果你是内廊式的,那么就不能开外窗,只能开高窗,那样距离就不受此限制教育类建筑外用房;或者你是中庭式的,不开窗相对或只开高窗相对,那样的话也不受此限制。
.3.7 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第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
学校等教育机构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以避免噪声干扰。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至少300米,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至少80米。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6)气候适宜地区的中小学校宜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位置设置洗手池、洗脚池等附属设施。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教师周转房算几类建筑工程
教师周转房属于民用建筑工程。公共建筑、住宅建筑都是民用建筑,教师周转房是民用建筑之一种。除了各种工业用、军事用之外的建筑,都是民用建筑。
自2010年中央实施边远地区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项目以来,宜君县共建成教师周转房143套,建筑面积6149平方米,其中小学85套3655平方米,初中58套2494平方米。到2017年秋季开学,宜君县基本实现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全覆盖,有效缓解了农村教师无房住和住危房的难题,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枣庄市中区有教师周转房。根据枣庄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截止到2023年1月3日,枣庄市中区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含建设工程,具体项目为在枣庄市第二十六中学建设一栋三层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总投资350万元,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主要建筑项目:教学楼(约16000m2),图书馆(约30000m2),校行政用房(约14200m2),二级学院(系)教学行政用房(约19120m2),教师周转房(约5500m2),学生食堂(约6500m2),学生公寓(约60000m2),校区大门及通透围墙,400M塑胶跑道标准田径(足球)运动场1个,室外篮排球场各10个。
七)5月份前,配合计财股完成教师周转房(包括所有产权归学校的教师住房)管理办法的制定。 (八)7月份前,完成已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作和教育债务清理工作。 基建工作总结2 20xx年上半年,基建处归属综合管理办公室分管。对于基建处工作资料仍然是新建与维修两方面。
室外附属用房是指哪些
附属用房主要指各类建筑物或建筑群中的辅助性、服务性用房。详细解释如下: 附属用房的定义:附属用房是相对于主要建筑而言的,它服务于主体建筑,为其提供必要的配套设施。这些用房在功能和规模上可能有所不同,但都起到了辅助和支持主要建筑功能的作用。
室外附属用房主要指的是建筑物之外的,与主体建筑相关的辅助用房。明确答案 室外附属用房指的是那些独立于主体建筑之外的,为整个建筑或场地服务的辅助性房屋或设施。这些用房通常与主体建筑有一定的关联,但不属于主体建筑的一部分。
附属用房属于物业管理用房。一般指的是配套用房,一般是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附属用房一般指配套用房,可以是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或者是小区的配电房,煤气调压站等,通常是起到补充小区使用功能的。地下室、车库、食堂、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等都属于附属用房。
附属用房包括地下室、车库、食堂、消费设施、小区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煤气调压站以及人防设施等等,它指的是一种配套用房。而像通风机房、滤水房、无人自动化控制机房、通信机房以及互联网设备机房等,这些都是属于设备用房,要注意区分清楚。
附属用房一般指配套用房,通常是起到补充小区使用功能的,如地下室、车库等。它可以是小区的物业管理房,或者是小区的配电房,煤气调压站等,通常是起到补充小区使用功能的。 另外,企业办公楼附属用房一般包括配电室、加热站、食堂、警卫室等。
附属用房指的是为了特定工作或特定区域所配套的房屋。以下是关于附属用房的详细解释: 定义与概念 附属用房通常是为了满足主建筑物或主要功能的配套需求而建设的房屋。这些房屋不是独立的建筑,而是作为某个更大系统或项目的一部分存在。
有什么文件规定办培训机构必须是商业用房吗
具体而言,这意味着培训机构若要设置在民用建筑内,必须仅用于教学和辅助功能,不得设置任何可能涉及生产或存储的区域,如生产车间、仓库等。因此,从消防安全和建筑功能的角度看,培训机构通常应设于商业用房内,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商业用地具备开办教育机构的条件。只有商业性质的房屋能够申请设立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科技用地等其他类型的用地则不适用于开办教育培训机构。选址时应避免居宅、地下室、厂房、危房及其他不适宜办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
在天津市,商住两用房原则上不可以用来开办教育培训机构。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教育培训机构能够提供安全、适宜的教学环境。根据相关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在选址时需满足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校舍不能位于污染区和危险区内,不得使用转租房屋、居民楼、地下室等作为办学场所。
可以,经营性用房作为办学场地的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定的条件并办理相应的消防安全证明。除此之外,还应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否则未经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请求法院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害等。
非住宅房屋指的什么
1、非住宅是指商铺、公寓、厂房等不属于住宅性质的房产。非普通住宅除了上述非住宅的部分以外,还包括有别墅、大平层这些偏向改善性质的住宅。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如下:房子的面积不超过144平。房子所属小区的容积率不低于1。房子的价格不高于同等区域同等类型房产的2倍。
2、非住宅房屋指的是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商业用房:用于商业活动的房屋,例如商店、餐馆、酒店等,通常位于繁华的商业区或市中心,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工业用房:用于工业生产的房屋,如工厂、仓库等,通常位于工业区或工业园区,具有较大的面积和特定的建筑结构,以适应生产需求。
3、非住宅房包含商业用房。非住宅房产在城市房产中,表现为生产经营性房产,非生产性非住宅房产和公用基础设施。非住宅定义范围比较广,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除了住宅以外的就是非住宅,只要房屋的使用性质不是住宅,就属于非住宅。
4、非住宅房屋是指除住宅房屋以外的,用于其他各种用途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这些房屋通常不用于人类居住,而是为了满足特定的商业、工业、公共设施或其他非居住性需求而建造的。具体来说,非住宅房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商业用房:如商场、超市、餐馆、酒店、写字楼等,主要用于商业经营和办公活动。
5、非住宅是指除了住宅以外的非居住用房屋。非住宅房产是房产范畴中住宅之外的所有房产。非住宅房屋是只专业用于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军事用房等等。
6、非住宅房屋是指除住宅房屋以外的,用于其他各种用途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这些房屋通常不具备人们日常居住的功能,而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办公、仓储或其他特定需求而建造。